“夫血肉之身,尚然有数;义理之身,岂不能格天?《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诗》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孔先生算汝不登科第,不生子者,此天作之孽也,犹可得而违也;汝今扩充德性,力行善事,多积阴德,此自己所作之福也,安得而不受享乎?《易》为君子谋,趋吉避凶;若言天命有常,吉何可趋,凶何可避?开章第一义,便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汝信得及否?”余信其言,拜而受教。

云谷禅师以《尚书》《诗经》开示了凡:天命可改,积善修德方能自求多福,破除宿命论,引领人生转运。

夫血肉之身,尚然有数;义理之身,岂不能格天《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诗》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孔先生算汝不登科第,不生子者,此天作之孽也,犹可得而违也;汝今扩充德性,力行善事,多积阴德,此自己所作之福也,安得而不受享乎?《易》为君子谋,吉避凶;若言天命有常,吉何可趋,凶何可避?开章第一义,便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汝信得及否?”余信其言,拜而受教。

“没有提升品德的血肉之躯,还是具有注定命运的;而道德义理之身,难道就不能感通上天吗?《尚书·太甲》说:‘上天造成的灾难,还是可以逃避的;如果自己为自己制造灾难,那就无法挽救了。’《诗经》说:‘永远要遵循天命,为自己多求得一些福祉。’孔先生预测你科举无法成功,也不能生育儿子,这是上天造成的灾难,这些灾难还是可以逃避的;你如今提升自己的德行,努力去做善事,多多地积累阴德,这就是自己为自己所求得的福祉,怎么能够不去享受呢?《周易》为君子们出谋划策,帮助他们求得福祉而避开凶险;如果说上天注定的命运是固定不变的,那么福祉如何能够求得,凶险又如何能够避开?《周易》开篇讲的第一个意思,就是说:‘不断积累善行的人家,一定会获取很多的福祉。’你是否能够相信这些话呢?”我相信云谷禅师讲的这些话,向他拜谢并接受了他的教诲。

评注

可以说,因果报应问题贯穿了《了凡四训》全书,所以我们这里就较为全面但很简要地梳理一下中国古代的因果报应思想。我们讲三个问题:佛教传入之前的中国宗教报应观、佛教的报应观,以及人事报应。一、佛教传入前的中国传统宗教报应观。善恶有报,是中国固有的传统观念,而“报”的权利,就掌控在神灵的手中:“《周书》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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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夫血肉之身,尚然有数(1);义理之身,岂不能格天(2)?《太甲》曰(3):‘天作孽(4),犹可违(5);自作孽,不可活。’《诗》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6)。’孔先生算汝不登科第,不生子者,此天作之孽也,犹可得而违也;汝今扩充德性(7),力行善事,多积阴德(8),此自己所作之福也,安得而不受享乎(9)?《易》为君子谋(10),趋吉避凶(11);若言天命有常(12),吉何可趋,凶何可避?开章第一义(13),便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14)。’汝信得及否(15)?”余信其言,拜而受教。

注释

(1) 夫血肉之身,尚然有数:人的血肉之躯,还是有注定命运的。尚,还是。这里说的“血肉之身”指没有经过道德提升的身体。

(2) 格天:感通上天。格,感通,感动。

(3) 《太甲》:《尚书》篇名,分上、中、下三篇,主要记载伊尹对商王太甲的训词。太甲,生卒年不详,商汤的嫡长孙,商朝的第四位君主。太甲继位后,破坏商汤制定的法规,一味享乐,虐待百姓,朝政混乱。辅佐商汤建立商朝的大臣伊尹只好将他放逐到商汤墓地附近的桐宫(今河北临漳),促其反省,自己摄政当国。三年后太甲悔过自新,伊尹又将他迎回亳都(今河南商丘),还政于他。一说伊尹放太甲于桐宫而自立为王,七年后,太甲潜回,杀伊尹而复位。见《竹书纪年》上。

(4) 天作孽:上天造成的灾难。孽,灾难。

(5) 犹可违:还是可以逃避的。违,违背,逃避。《尚书·太甲》原文作“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逃避)。”

(6) 永言配命,自求多福:永远要遵守天命,为自己多求得一些福祉。言,动词词头,无义。配,配合,遵循。命,天命。这两句出自《诗经·大雅·文王》。

(7) 扩充德性:提升自己的品德。

(8) 阴德:暗中做好事而积累的功德。

受享:享受

(9) 安得:怎能。安,怎么

(10) 《易》:即《周易》。儒家五经之一。

(11) 趋:走向,追求。

(12) 天命有常:天命固定不变。常,永恒,不变。

(13) 开章第一义:开篇讲的第一个意思。开章,开篇。

(14)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不断积累善行的人家,一定会获取很多的福祉。余,丰足,很多。庆,福祉。这两句出自《周易·坤卦·文言》。关于古代善恶有报的因果思想,详见“评注”。

(15) 信得及否:是否能够相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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