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余行一事,随以笔记;汝母不能书(1),每行一事,辄用鹅毛管(2),印一朱圈于历日之上(3)。或施食贫人,或买放生命(4),一日有多至十余圈者。至癸未八月(5),三千之数已满。复请性空辈(6),就家庭回向。
【注释】
(1)汝母:你母亲。指袁天启的母亲。因为本篇《立命之学》是写给儿子袁天启的,所以“汝”指袁天启。
(2)辄:就。鹅毛管:指截断后的鹅毛管,用它的断截面印出红色圆形标记。
(3)朱圈:红色的圈。朱,红色。历日:日历。
(4)买放生命:把鸟兽买来放生。在古代,放生是一件有争议的事情,详见“评注”。
(5)癸未:即1583年。
(6)辈:某一类的人。这里指性空一类的高僧。
【翻译】
我每做一件善事,随即就用笔记录下来;你母亲不会写字,她每做一件善事,就用鹅的羽毛管,在日历上印下一个红色的圆圈。或者是施舍食物给穷人,或者是买来鸟兽放生,有时候一天印下的红圈多达十几个。到了癸未年的八月,三千件善事已经圆满完成。我又一次邀请性空禅师等高僧,在家里做了一次回向法事。
【评注】
放生是指购买被别人捕捉的鸡、鸭、鱼、兔等鸟兽,再放于池沼、山野之中,以挽救它们的生命。佛教称有关放生仪式为放生法会(简称放生会)。佛教认为放生可以积累功德,增寿延年,使自己最终获得解脱。
据记载,中国在先秦时期就有放生习俗,而当时就有人对放生的副作用表示担忧。《列子·说符篇》记载:
邯郸之民以正月之旦献鸠于简子,简子大悦,厚赏之。客问其故,简子曰:“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故竞而捕之,死者众矣。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过不相补矣。”简子曰:“然。”
应该说,门客的担忧是非常有道理的。虽然放生者的主观愿望是好的,但如果大家都去放生,一定会促进捕捉业的兴旺,而真正的受害者还是生灵。袁枚在《放生所》中也描述了他在放生所看到的残酷情景:
我来放生所,刺目尤心惊。鸡饿且啄距,牛呿半陷坑。顽鹅瘦于雀,仙鹿秽若蝇。是谓违物性,桎梏加天刑。放乃未尝放,生不如无生。
放生体现了佛教珍爱生命的大慈大悲之心,是一件值得肯定的事情,但在具体操作时,一定要把好事办好,千万不可因为鼓励放生反而伤害了鸟兽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