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又闻谤而不怒,虽谗焰熏天(1),如举火焚空(2),终将自息(3);闻谤而怒,虽巧心力辩(4),如春蚕作茧,自取缠绵(5)。怒不惟无益,且有害也。其余种种过恶(6),皆当据理思之。此理既明,过将自止。
【注释】
(1)虽谗焰熏天:即使谗言如同熏天的火焰。虽,即使。谗,谗言,讲别人的坏话。这里具体指各种针对自己的谣言。
(2)焚空:焚烧天空。火焰烧不坏天空,比喻谣言对君子造不成任何损害。
(3)息:同“熄”。熄灭。
(4)巧心:智慧之心。
(5)缠绵:纠缠,烦恼。把“缠绵”理解为“束缚”亦通。关于对谣言不理不睬的例子,详见“评注”。
(6)其余种种过恶:指本文还没有提到的其他各种错误、过失。
【翻译】
另外,听到别人的诽谤不要生气,即便这些谣言就像是熏天的火焰,那也不过像是点火燃烧天空一样,最终将会自己熄灭;如果听到别人的诽谤而生气,那么即便是用尽心中智慧去努力辩解,结果就像是春天的蚕那样作茧自缚,自取烦恼、纠缠。生气不仅毫无益处,而且还有许多害处。至于其他各种各样的过错,都应该依据道理去思考清楚。道理想明白了,各种各样的过错将会自然而然消失。
【评注】
袁了凡主张面对谣言时,要不理不睬,淡然处之,而这些谣言将会不攻自破;如果面对谣言极为恼怒,想尽一切办法进行反驳,结果反而会越抹越黑,给自己带来无尽的烦恼和无休止的人事纠缠。应该说,袁了凡对待谣言的处理方式,不失为明智之举。《汉书·直不疑传》记载:
直不疑,南阳人也。为郎,事文帝。其同舍有告归,误持其同舍郎金去。已而同舍郎觉,亡意不疑,不疑谢有之,买金偿。后告归者至而归金,亡金郎大惭,以此称为长者。稍迁至中大夫。朝,廷见,人或毁不疑曰:“不疑状貌甚美,然特毋奈其善盗嫂何也!”不疑闻,曰:“我乃无兄。”然终不自明也。(《汉书·直不疑传》)
南阳(今河南南阳)人直不疑在做郎(官名)的时候,同宿舍的一位同事回家探亲,误拿了另一位同事的金钱。丢钱的同事就怀疑是直不疑偷去了。直不疑也不辩解,如数给钱。回家探亲者来了以后,把误拿的金钱送还丢钱的同事,丢钱者极为惭愧。从此直不疑被人称为长者。后来直不疑的官职越做越大,竟然有人诽谤直不疑与嫂嫂有私情,直不疑也不找此人争辩,只是淡淡地申明:“我没有兄长。”这种情况并非个例,东汉第五伦也做到了这一点。当时有人诽谤第五伦曾经殴打过自己的岳父,第五伦也不去争辩,只是在汉光武帝刘秀亲自向他询问此事时,第五伦才回答说:“臣三娶妻皆无父。”(《后汉书·第五伦列传》)
正是因为直不疑与第五伦具有如此度量,最后都位居三公(直不疑任御史大夫,又叫大司空,并封侯;第五伦任大司空);直不疑的享年没有记载,而第五伦享年八十多岁。面对诽谤,淡然处之,不去自寻烦恼,不仅有利于自己的仕途,更有利于自己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