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易》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1)。”昔颜氏将以女妻叔梁纥(2),而历叙其祖宗积德之长,逆知其子孙必有兴者(3)。孔子称舜之大孝(4),曰:“宗庙飨之(5),子孙保之(6)。”皆至论也(7)。试以往事征之(8)。
【注释】
(1)积善之家,必有余庆:不断积累善行的人家,一定会获取很多的福祉。余,丰足,很多。庆,喜庆之事,福祉。《周易·坤卦·文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2)昔颜氏将以女妻(qì)叔梁纥(hé):从前,颜家将要把女儿嫁给叔梁纥的时候。女,指颜徵在。妻,以女嫁人。叔梁纥(前?—前554),子姓,孔氏,名纥,字叔梁。春秋时期鲁国大夫,孔子的父亲。
(3)逆知:预知,预料。关于叔梁纥娶颜徵在的情况,详见“评注一”。
(4)称舜之大孝:称赞舜是一位大孝之人。舜,传说中的帝王。关于舜的孝行,详见“评注二”。
(5)宗庙飨(xiǎng)之:在宗庙里祭祀他。宗庙,天子或诸侯祭祀祖先的场所。飨,祭祀。
(6)保:保护、祭祀。按,孔子的这两句话出自《礼记·中庸》:“子曰:‘舜其大孝也与!德为圣人,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庙飨之,子孙保之。’”
(7)至论:至理名言。
(8)征:验证,证明。
【翻译】
《周易》说:“不断积累善行的人家,一定会获取很多的福祉。”从前颜家将要把女儿嫁给叔梁纥的时候,就一条一条地列举了叔梁纥家祖祖辈辈积累下来的德行,预知他们的子孙中一定能够出现非凡的人物。孔子称赞舜是一位大孝之人,说:“他在宗庙里享受着人们的祭祀,子孙也会世世代代地保护、祭祀他。”这些都是至理名言啊。我下面就试着用一些往事来证明这一点。
【评注】
一
关于叔梁纥与颜徵在的婚姻,《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得比较简单:“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孔子家语·本姓解》对二人的婚姻情况有一个比较详细的介绍:
(叔梁纥)虽有九女而无子。其妾生孟皮,孟皮一字伯尼,有足病。于是乃求婚于颜氏。颜氏有三女,其小曰徵在。颜父问三女曰:“陬大夫(指叔梁纥,他在陬地做官)虽父祖为士,然其先圣王之裔。今其人身长十尺,武力绝伦,吾甚贪之。虽年长性严,不足为疑。三子孰能为之妻?”二女莫对,徵在进曰:“从父所制,将何问焉?”父曰:“即尔能矣。”遂以妻之。
叔梁纥的夫人一连为他生了九个女儿,他的妾虽然为他生了一个儿子,可惜是位腿脚有病的残疾人。于是在叔梁纥六七十岁时,又向颜家求婚。颜家当时有三个女儿待嫁,颜父就对女儿讲了叔梁纥的出身(叔梁纥是圣王商汤的后裔)以及叔梁纥本人的优点,希望以此来说服女儿。最后是小女儿颜徵在表示愿意嫁给叔梁纥,后生孔子。至于《史记》说的二人“野合”,古人有两种解释:第一,古人认为男子超过六十四岁就不应该再结婚了,而叔梁纥与颜徵在结婚时已经超过了六十四岁,不符合古代的婚姻礼仪制度,不符合礼制的做法,就叫“野”,而不符合礼制的男女结合自然就是“野合”了。第二,认为“野合”的意思是说二人属于非正式婚姻,也即今天讲的婚外情。
二
舜是大孝子,被摆在古代二十四孝之首。《史记·五帝本纪》记载:
舜父瞽叟盲,而舜母死。瞽叟更娶妻而生象,象傲。瞽叟爱后妻子,常欲杀舜,舜避逃。及有小过,则受罪。顺事父及后母与弟,日以笃谨,匪有懈。……舜父瞽叟顽,母嚚,弟象傲,皆欲杀舜。舜顺适不失子道,兄弟孝慈。欲杀,不可得;即求,尝在侧。
《史记》说:“舜的父亲瞽叟是个盲人,舜的生母死后,瞽叟又娶了一个妻子,生下了象,象桀骜不驯。瞽叟喜欢后妻的儿子,常常想把舜杀掉,舜都躲过了;舜如果有点小错儿,就接受父亲的惩罚。舜很恭顺地侍奉父亲、后母及后母弟,一天比一天地更加忠诚谨慎,没有一点懈怠。……舜的父亲瞽叟愚昧贪婪,后母愚顽奸诈,弟弟象桀骜不驯,他们都想杀掉舜。舜却恭顺做事而从不违背为子之道,友爱兄弟,孝顺父母。他们想杀掉他的时候,就找不到他;而有事要找他的时候,他又总是在身旁侍候着。”
关于“欲杀,不可得;即求,尝在侧”,我们仅举《史记·五帝本纪》记载的一件事:“瞽叟尚复欲杀之,使舜上涂廪,瞽叟从下纵火焚廪。舜乃以两笠自扞而下,去,得不死。”有一天瞽叟让舜去修缮谷仓顶,舜上去以后,瞽叟就在下面放火烧这个谷仓,而舜手握两顶斗笠从谷仓顶上跳了下来,既没有摔伤也没有烧伤。这两顶斗笠可以看作中国最早的“降落伞”。